2021年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電子信息
專業職稱評審方案
為深入實施人才引領高質量發展戰略,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持續提升職稱評審科學化、便利化、信息化水平,切實做好2021年度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電子信息專業中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開展2021年度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函〔2021〕489號)要求,結合我市電子信息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申報要求
(一)按照《天津市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津人社規字[2019]4號)相關規定,本市企事業單位、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駐津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中在職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自由職業者,可以參加本市職稱評審。申報職稱評審的人員(以下簡稱“申報人”)需符合相應職稱系列(或專業)、層級規定的申報條件,一般每年只能申報一次。
(二)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申報評審。在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港澳臺和外籍人才,均可申報。受到黨紀處分、政務處分、處分的專業技術人才,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三)對繼續教育完成情況實行申報人承諾制,用人單位、業務主管部門逐級對申報人繼續教育情況進行核驗,市人社局對申報人繼續教育情況進行抽查,對承諾不實的申報人取消當年申報資格。
(四)高技能人才可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意見》(人社部發[2020]96號), 申報工程技術、農業技術、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實驗技術、藝術、體育、技工院校教師等系列(或專業)職稱。按照《市人社局關于明確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19] 96號)規定,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且符合高一層級職稱評審標準的,可持職業資格證書和用人單位聘任證明直接申報。
(五)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及《市人社局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0] 40號)、《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印發關于建立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長效機制若干措施的通知》(津衛人[2021]340號)等文件規定,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各項政策。
(六)落實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有關要求,積極做好思政課教師、輔導員和中小學德育教師的職稱評審工作。落實國家及本市“雙減”工作要求,將中小學教師參加課后服務表現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參考。落實學前教育改革、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有關要求,學前教育教師、保健教師和健康教育教師可參加相應教師系列職稱評審,校醫可參加衛生系列基層衛生專業職稱評審。
(七)用人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保障援派人員、雙創人員、科技特派員等享有相應的職稱申報權益。專業技術人才可憑持有的中央國家機關、中央企業、省級人社(職稱)部門頒發或授權頒發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在本市進行職稱評聘。
二、申報專業和級別
2021年度申報工程技術系列電子信息專業下設的通信技術、信息技術、廣播電視、電子計算機、儀器儀表、電子元器件專業中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按照本方案要求進行申報。
三、評審標準
工程技術系列電子信息專業的職稱評審標準,按照《市人社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印發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9〕39號)執行。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
3、熱愛本職工作,身心健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按國家和我市規定,符合年度考核和繼續教育相關要求
(二)學歷、資歷要求
1、申報高級工程師(副高級)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一般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從事工程技術相關工作滿2年。
(2)具備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并擔任工程師職務滿5年。技工院校畢業生可按有關規定申報,其中,中級工班畢業生在職稱評價時視同為中專學歷,高級工班畢業生視同為大專學歷。
(3)具備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從事工程技術相關工作滿4年。
2、申報工程師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一般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從事工程技術相關工作。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并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滿2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并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滿4年。技工院校畢業生可按有關規定申報,其中,中級工班畢業生在職稱評價時視同為中專學歷,高級工班畢業生視同為大專學歷。
(4)具備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從事工程技術相關工作滿3年。
(三)專業能力要求
1、申報高級工程師(副高級)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系統掌握相關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掌握國內外專業現狀和發展趨勢,具有發現、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學習。此外,在任職期間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能夠承擔或組織重要、復雜、關鍵工程項目的設計,針對關鍵技術提出試驗要求和實施方案,并能夠解決設計中的技術難題。
(2)能夠承擔或組織重要、復雜產品或工程項目的實施,并能夠解決生產過程中的技術難題。
(3)能夠承擔或組織重要、復雜、關鍵的研究課題,提出或審定關鍵技術發展規劃及分析論證報告。
(4)能夠開展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產品的調研,并提出可行性分析論證報告,能夠對產品消化、吸收、改進、創新、推廣。
2、申報工程師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熟練掌握并能夠運用相關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國內外專業現狀和發展趨勢,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此外,在任職期間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能夠獨立承擔一般難度的研究設計任務或解決專業技術領域內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2)能夠獨立完成一般難度或比較復雜產品的開發。
(3)能夠正確運用通用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具備對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和再創新的能力。
(4)具備一定的分析、判斷和總結能力,能夠參加中等規模項目的立項調查、局部方案論證、實驗研究、技術推廣和市場調查等工作,并在其中獨立承擔某一方面工作。
(5)能夠起草開題報告,提出研究設計方案;能獨立編寫技術文件、工程總結,并能校正或審核技術文件。
(四)業績成果要求
1、申報高級工程師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取得工程師資格后,應具備下列2項及以上條件:
(1)憑工程技術領域相關專業項目,獲省(市)部級三等獎及以上,具有個人證書。
(2)主持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省(市)部級相關專業研究課題2項及以上,并結項。
(3)作為主要參編者(前5名),參與國家、行業、省市相關專業中長期發展規劃、重大戰略決策等相關政策、標準、規范的制定,并頒布實施。
(4)作為主要完成人(前5名),參與制定重點項目技術報告,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技術水平,技術論證有深度,調研、設計、測試數據齊全、準確。
(5)主持完成本單位重點項目2項及以上,主持或承擔研制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已投入生產,可比性技術經濟指標處于國內較高水平,為單位取得較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作為主要撰寫人,完成國內外公開出版的相關專業學術、技術專著(單部著作個人承擔10萬字及以上);作為第一、二作者或通訊作者,在學術期刊、省部級專業學術會議上公開發表相關專業論文或調查報告2篇及以上,要求引用數據齊全、結論正確,并經2名正高級工程師評議證明,具有一定應用價值。
(7)作為主要發明人(前5名),參與完成相關專業已授權的發明專利1項及以上,獲得較高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2、申報工程師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應具備下列2項及以上條件:
(1)參與完成省(市)部級工程技術領域相關專業的研究課題1項及以上,并結項。
(2)參與國家、行業、省市相關專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重大工程技術戰略決策等相關政策、標準、規范的制定,并頒布實施。
(3)作為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本單位相關專業工程項目的規劃和實施工作,制定本單位管理標準、戰略、發展規劃、管理制度;或作為子項目專業負責人,在項目管理、科研開發、生產經營、技術轉讓與引進等工作中成效顯著。
(4)作為第一完成人,完成本單位工程技術領域相關專業項目1項及以上,為單位取得較好經濟效益。
(5)作為第一、二作者或通訊作者,在學術期刊、省部級專業學術會議上公開發表相關專業論文或調查報告1篇及以上;作為第一作者,撰寫相關專業的單位內部研究報告1篇及以上,要求引用數據齊全、結論正確,并經2名高級工程師評議證明,具有一定應用價值。
(6)參與完成相關專業已授權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1項及以上。
(五)破格申報評審條件
1、申報高級工程師的專業技術人員,如不滿足相關學歷、資歷條件要求,但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破格申報:
(1)憑工程技術領域相關專業項目,獲省(市)部級科技獎勵三等獎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或獲省(市)部級工程技術行業類獎項三等獎及以上(額定人員)。
(2)獲得國家專利金、銀獎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
(3)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稱號等榮譽。
(4)滿足本條第(四)款業績成果要求的3項以上,并經2名相關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推薦及業務主管部門同意。
2、申報工程師的專業技術人員,如不滿足相關學歷、資歷條件要求,但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破格申報:
(1)憑工程技術領域相關專業項目,獲區(局)級科學技術獎勵三等獎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
(2)獲得市級技術能手稱號等榮譽。
(3)滿足本條第(四)款業績成果要求的3項以上,并經2名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推薦及業務主管部門同意。
四、時間安排
(一)開展申報推薦。各業務主管部門、用人單位開展職稱申報推薦工作。申報人依據相應職稱評審方案,填寫《天津市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見附件),準備對應佐證材料。用人單位審核材料后開展推薦,對推薦結果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資料以圖片方式留存備查。業務主管部門應于11月19日(星期五)前審核確定推薦申報人員。
(二)開展線上申報。為落實全國職稱評審系統并軌要求,實現職稱申報評審全程無紙化辦理,本市職稱管理信息系統將升級為“天津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職稱評審系統”)。在職稱評審系統正式上線運行后,確定推薦申報人員在線填報本人申報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在線確認并提交至業務主管部門,業務主管部門應于11月30日(星期二)前完成確認并提交至職稱評審委員會。
(三)組織理論考試。凡不具備規定學歷和資歷的專業技術人員屬于破格申報。根據我市有關規定,對于不具備規定學歷及所學專業與申報專業不一致的申報人員申報中高級職稱,須經相應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考試合格后方可參加評審。12月30日前,組織不具備規定學歷及所學專業與申報專業不一致的申報人員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組織專家評審。職稱評審委員會開展材料受理、評審會議組織等工作,全部評審工作將于2022年1月28日(星期五)前完成。
(五)公布評審結果。職稱評審委員會在評審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評審通過人員,由職稱評審委員會確認,將評審結果和評審工作報告報送市人社局備案,并抄送專業主管部門。
(六)獲取職稱證書。職稱評審通過人員,可按照《市人社局關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電子證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規字[2020]2號)有關規定,在職稱評審系統中獲取電子職稱證書。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楊老師、李老師
聯系電話:022-23687836、022-23686123
附件:天津市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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